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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招生

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10-16

1. 学校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致力于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位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番禺校区与广州大学城隔江相望,环境优雅、设施先进。越秀校区位于风光秀美的流花湖畔,主要安排医学类专业的临床教学。

师资力量

学校坚持人才立校战略,汇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等一批优秀教师。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44人。

专业建设

学校开设本科招生专业20个,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名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其中5个专业排名进入全国前20强。儿科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排名进入全国20强。

学科建设

学校下设21个学院,22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1个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2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五、重症医学科排名全国第十,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全学科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百强。

实习就业

学校拥有7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良好的师资和基础条件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近五年,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8%,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国际合作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学术和教育交流合作,是广东省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改革试点单位,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以及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学校与法国诺贝尔奖获得者朱尔斯霍夫曼教授深入合作,建立中法霍夫曼免疫研究所。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等专业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

校园生活

学校活动精彩,提倡开放、多元的校园生活,开展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的学生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了施展个人才华和提升综合素质的舞台。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宿舍设施齐全,2-4人间,有空调、有网络、有热水。

2.保送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文、理科排名前列或在科技、体育、文艺、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中学校长推荐。

3.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凡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可由所在中学校长推荐,提供本人高中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相关材料。我校将在规定时间派人到澳门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查和面试,择优录取。

4.招生专业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方向

招收专业

专业限制

学制

1

第一、二、三、六临床学院

医学类

临床医学

理科

五年

2

第一临床学院

医学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

理科

五年

3

第二临床学院

医学类

麻醉学

理科

五年

4

第二临床学院

医学类

医学影像学

理科

五年

5

第五临床学院

医学类

康复治疗学

理科

四年

6

儿科学院

医学类

儿科学

理科

五年

7

精神卫生学院

医学类

精神医学

理科

五年

8

金域检验学院

医学类

医学检验技术

理科

四年

9

药学院

医学类

药学

理科

四年

10

药学院

医学类

临床药学

理科

五年

11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类

预防医学

理科

五年

12

口腔医学院

医学类

口腔医学

理科

五年

13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类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理科

四年

14

广医-广州生物院联合生科院

理学类

生物技术

理科

四年

15

基础医学院

工学类

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

四年

16

护理学院

医学类

护理学

文理兼收

四年

17

卫生管理学院

管理学类

公共事业管理

文理兼收

四年

18

卫生管理学院

管理学类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四年

19

卫生管理学院

法学类

法学

文理兼收

四年

20

卫生管理学院

理学类

应用心理学

文理兼收

四年

5.招生计划:10

6.相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协商专业调整或退学处理。

7.其他:

8.查询方式

所在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姓名:麦老师

电话:020-37103483

电邮:zs8134@126.com

传真:020-37103501

网址:https:// zs.gzhmu.edu.cn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511436;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510182

 

咨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广州医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207

咨询电话:020-37103483(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咨询邮箱:zs8134@126.com

传真号码:020-83079671

招生QQ群:85559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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