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代码:10570
发布时间:2019-01-17
关于印发《广州医学院“南山班”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处、各二级学院、各科研单位、各直属医院: 为了把“南山班”办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学校在“南山班”实施导师制,并制定了《广州医学院“南山班”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医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广州医学院“南山班”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学校于2010年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南山班”,旨在发挥学校特色,发掘学生优势,培养精英人才。开设“南山班”是我校调动优质教学资源培养拔尖人才的新探索,是在大众化教育阶段培养卓越医学人才的重要培养模式。为了把“南山班”办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习自主权,因材施教,学校制定“南山班”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南山班”导师制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落实,“南山班”导师的审核、导师培训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二级学院负责导师的遴选及日常管理。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科研能力强。 (三)熟悉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专业指导能力。 (四)熟悉教育规律,熟悉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导师应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指导教育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科学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二)导师应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学习方法、职业生涯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三)有计划、有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 (四)与学生保持联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学生学习上的要求和意见,与辅导员及时沟通交流。 (六)当好学生深造和就业的参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协助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导师应建立工作日志,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应有工作总结。 四、导师的管理 (一)导师的选定 1. 确定并公布每一届“南山班”新生的导师名单。 2. 每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一般3-5人。导师确定后一般不予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导师时,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重新选定。 (二)导师工作量的计算 “南山班”导师按8标准课时/学期/生(如每位导师5位学生,则8*5*30=1200元/学期)计入当年教学工作量。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提交的工作量核定津贴学时,随课酬一并发放。 (三)导师工作考核 1. 由教务处负责、二级学院协助,对导师进行考核,每学年一次。 2. 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